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住建部检查组将于12月赴我省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住建部《关于开展2014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办科函〔2014〕627号)转发你们。同时省厅结合住建部检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专题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牵头组织实施辖区内项目自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为新建建筑节能项目和绿色建筑项目,每个设区市自查项目不少于6个。绿色建筑项目为我省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四类项目,即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2万m2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m2以上住宅小区及厦门、福州、泉州等市财政投资的保障性住房。
(三)检查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有关表格和备查材料。
1.工作总结:按照建办科函〔2014〕627号附件5要求撰写,并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基统计表(南平、三明、宁德)、公共建筑节能工作进展统计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实施进度统计表等材料的统计工作。
2.有关表格:按照建办科函〔2014〕627号文件,附件1、2由各设区市统计,报送省厅统计时间截至11月30日;附件3、4由被抽查市、县(区)自评,届时交给住建部检查组。
3.备查材料:包括政策管理文件汇编和2014年在建项目清单。在建项目清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进度、建筑类型(居住或公建)、建筑面积、设计单位名称、审图单位名称、业主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等内容。
4.各地工作总结和统计表(建办科函〔2014〕627号文件,附件1、2、5)请于11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厅科技处。
二、做好抽查准备工作
(一)部检查组抽查对象为福州(市本级和1个县)、厦门(市本级和1个区)和1个地级市(待定)。福州、厦门抽查新建建筑节能项目2个(居住、公建项目各1个),绿色建筑4个;地级市抽查新建建筑节能项目4个(居住、公建项目各2个),绿色建筑2个;县级城市(区)抽查新建建筑节能项目3个。被抽查市县需提交2014年在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清单。
(二)受检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牵头,指定一名联络员配合,并指派一名绿色建筑或建筑节能方面的专家配合;受检项目的相关人员(业主、设计、图审、施工、监理、质监)需到现场配合检查。
(三)检查组预计于12月上旬到我省检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富城,电话:0591-87613744,邮箱:1790696158@qq.com。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办科函〔2014〕627号)
(注:上述检查文件通知及相关表格请登陆住房和建设部网站首页“文件发布”栏目下载http://www.mohurd.gov.cn/wjfb/)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7日
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锦东大道42号磊鑫商厦4幢1梯203
电话:0595-83129699
传真:0595-83129699
邮编:362700
86-595-83129699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24 ZHONGJIANXIEHE CONSTRUCTION CO.,LTD.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锦东大道42号磊鑫商厦4幢1梯203 电话:0595-83129699 传真:0595-83129699 邮编:362700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