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企业要闻 质量安全 行业资讯

关于做好201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1/1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1  字体: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住建部检查组将于12月赴我省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住建部《关于开展2014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办科函〔2014〕627号)转发你们。同时省厅结合住建部检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专题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牵头组织实施辖区内项目自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为新建建筑节能项目和绿色建筑项目,每个设区市自查项目不少于6个。绿色建筑项目为我省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四类项目,即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2万m2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m2以上住宅小区及厦门、福州、泉州等市财政投资的保障性住房。

 

  (三)检查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有关表格和备查材料。

 

  1.工作总结:按照建办科函〔2014〕627号附件5要求撰写,并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基统计表(南平、三明、宁德)、公共建筑节能工作进展统计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实施进度统计表等材料的统计工作。

 

  2.有关表格:按照建办科函〔2014〕627号文件,附件1、2由各设区市统计,报送省厅统计时间截至11月30日;附件3、4由被抽查市、县(区)自评,届时交给住建部检查组。

 

  3.备查材料:包括政策管理文件汇编和2014年在建项目清单。在建项目清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进度、建筑类型(居住或公建)、建筑面积、设计单位名称、审图单位名称、业主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等内容。

 

  4.各地工作总结和统计表(建办科函〔2014〕627号文件,附件1、2、5)请于11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厅科技处。

 

  二、做好抽查准备工作

 

  (一)部检查组抽查对象为福州(市本级和1个县)、厦门(市本级和1个区)和1个地级市(待定)。福州、厦门抽查新建建筑节能项目2个(居住、公建项目各1个),绿色建筑4个;地级市抽查新建建筑节能项目4个(居住、公建项目各2个),绿色建筑2个;县级城市(区)抽查新建建筑节能项目3个。被抽查市县需提交2014年在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清单。

 

  (二)受检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牵头,指定一名联络员配合,并指派一名绿色建筑或建筑节能方面的专家配合;受检项目的相关人员(业主、设计、图审、施工、监理、质监)需到现场配合检查。

 

  (三)检查组预计于12月上旬到我省检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富城,电话:0591-87613744,邮箱:1790696158@qq.com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办科函〔2014〕627号)

  (注:上述检查文件通知及相关表格请登陆住房和建设部网站首页“文件发布”栏目下载http://www.mohurd.gov.cn/wjfb/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7日

    上一篇:关于2014年全省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现场观摩会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关于印发《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等10个审查导则的通知

    Contact  联系我们

    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锦东大道42号磊鑫商厦4幢1梯203

    电话:0595-83129699

    传真:0595-83129699

    邮编:362700

    86-595-83129699

    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24  ZHONGJIANXIEHE CONSTRUCTION CO.,LTD.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锦东大道42号磊鑫商厦4幢1梯203    电话:0595-83129699    传真:0595-83129699    邮编:362700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