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暗查暗访情况通报
日期:2014/10/29 来源: 作者: 人气:4 【字体: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10月14日至17日,市住建局抽调局质安科、总工办、市质安站人员,并邀请建筑起重设备专家组成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暗查暗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阅有关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县级住建主管部门及所辖在建工程项目创建安全发展行业推进情况;国庆节及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维稳工作的部署情况;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以及建筑施工消防“清剿火患”战役和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渣土车安全专项整治及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的推进情况等。共随机抽查部分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辖6个在建工程,发出《督促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督促整改通知书》4份,责令1个工程项目限期拆除重新安装模板支撑,责令2个尚未安装的模板工程应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从检查情况看,各受检地区住建部门能够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创建安全发展行业为契机,深化建筑施工三个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一)受检6个工程项目除2个项目建造师未到场接受检查外,其余工程的项目总监、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执业人员均全部在岗。(二)受检工程的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安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且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及签章手续。(三)抽查6台建筑起重机械,其中2台施工升降机、4台塔吊,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抽查6个工程项目的模板支撑均采用梁板分离搭设及立杆使用U型顶托做法。(四)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积极响应,并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在建工程外脚手架、模板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源的检查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至目前,全市共发出安全问题责令改正通知书1224份、发现4819条安全隐患,对施工项目负责人413人、总监316人实施动态违规记分,共记12250分,其中施工项目负责人6225分,总监6025分。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处罚金额累计达209.5671万元。二、存在主要问题虽然,部分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基本能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但个别责任主体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依然薄弱,对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落实整改,安全保障体系较不健全。(一)工程参建责任主体到岗履职有待加强。受检6个工程项目,有2个工程项目建造师未到岗接受检查,分别是丰泽湖美建材有限公司科研楼项目建造师黄彬和鲤城开元盛世广场项目建造师张义民,其中,丰泽湖美建材有限公司科研楼施工单位全部项目管理人员均未按合同承诺到岗履职。(二)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还有待提高。福建省富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泉州市固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宿舍楼工程和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丰泽湖美建材有限公司科研楼工程,作业区与非作业区未有明显隔断、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三)模板工程专项整治有待深入开展。福建省富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泉州市固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宿舍楼工程和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丰泽湖美建材有限公司科研楼,模板工程支架龙骨采用钢管、可调支托螺杆伸出立柱顶部大于200mm、部分扫地杆或剪刀撑未按纵、横双向要求设置。(四)部分工程电梯井口、水平洞口、楼梯临边、楼层临边等防护措施的设置不到位。三、处理决定(一)对上述未到岗履职的项目建造师和存在较大工程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属地住建部门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违规记分。对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到岗的丰泽湖美建材有限公司科研楼施工单位,由属地住建部门责成建设单位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给予经济处罚。(二)对被责令重新安装或进行整改的模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方案并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常用模板及支撑安装推荐图集》(闽建建〔2012〕13号)相关要求施工,认真核实复查后由建设单位按有关程序上报项目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被责令模板工程拆除重新安装项目和进行整改的模板工程,施工单位应全程视频录像,并提交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由项目监管部门抓好督促整改落实工作。(三)检查组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或《督促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属地住建部门要督促责任主体认真整改,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核实结果要及时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一岗双责”规定,严格质量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不断督促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切实做到人员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处理。(三)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各地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继续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大对创建安全发展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各施工企业要以在建工地为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对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讲评、剖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身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经常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宣教活动,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四)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督促改正通知书》或《督促局部停工通知书》狠抓落实;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负责督促整改到位,并按规定要求将整改情况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