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泉建建〔2014〕64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泉建电〔2014〕3号)要求,2014年7月7日至11日,在各工程参建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县级住建部门组织检查的基础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实体检查、PPT课件集中反馈等方式,重点督查两个方面,一是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县级住建部门、辖区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及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模板工程三个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安全发展行业创建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筑施工消防“清剿火患”和渣土车安全整治等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将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排名前十名的工程项目列为必查对象。二是建筑市场方面,主要检查项目基建手续办理情况、工程承发包情况、工程招投标情况、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位情况、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以及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等情况。共随机抽查26个工程项目和12家属地建筑施工企业,发出《2014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13份、《“安全发展行业创建活动”督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反馈表》12份、《督促整改通知书》21份、《督促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违规记分登记通知书》8份,对8个工程的项目总监、建造师进行违规记分累计达130分,责令限期拆除模板支撑梁底未采用U型顶托的工程项目1个,要求属地住建部门对2个责任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现场回弹75个混凝土构件,合格率达90.7%;抽测混凝土板厚210点,检测结果基本满足设计要求;抽查钢筋原材25组、钢筋焊接2组,委托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检测,合格率100%。
检查情况表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安全管理机构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规文件,坚持以开展“安全发展行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为着力点,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全市工程质量施工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监督管理机构对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视程度有较大的提高,把建筑市场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加以抓紧抓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有所增强,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其中,丰泽区、石狮市、德化县、惠安县做的比较好,洛江区落实较差。
(一)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基本落实。大部分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安全、质量控制指标,构建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坚持每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引导企业创优质工程、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今年来,共有135个项目申报创建省、市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备案,44个项目申报市优质工程备案。上半年质量安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较好的有永春县、德化县、台商区,较差的有丰泽区、洛江区。
(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各地认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全力打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久战”,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处罚金额累计达到103.8038万元,全市共发出质量问题责令改正通知书1360份、发现4603条质量隐患,发出安全问题责令改正通知书1224份、发现4819条安全隐患,对施工项目负责人413人、总监316人实施动态违规记分累计12250分。永春、德化县受检工程项目的模板工程均采用U型顶托和梁板分离搭设。惠安县采取每月通报、每季度召开座谈会、半年召开现场观摩会的方式,加强辖区安置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鲤城区采用集中巡查、集中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加大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南安市利用“南安市工程建设远程信息监控系统”,加强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到位履职的监管力度。
(三)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有序推进。各地、各单位能按照市政府、市住建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纳入安全发展行业创建活动中,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以狠抓岗位达标为核心,督促辖区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改进”的原则,进一步巩固三级达标企业的创建质量,提升二级达标创建面。全市拟提升达标创建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有51家,其中一级达标23家、二级达标28家。晋江市印发《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建筑工程的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德化县在辖区建筑工程全面推行开工条件审查、标准化动态考评制度。安溪县有18家施工企业报送了“安全发展行业”创建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台商区以组织开展安全发展行业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标准化建设“回头看”。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以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载体,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先后举办建筑施工物体打击应急救援演练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观摩会、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和“泉州市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岗位职工技能竞赛”等活动。各地也及时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活动方案,并在辖区主要建筑工地,采取悬挂安全宣传条幅(标语)、板报等方式,积极营造“安全月”活动氛围,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丰泽区组织2支放映队,到辖区工地现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片。石狮市以“移动课堂”形式为主,组织业务能手不定期下工地对作业人员进行面对面授课培训。洛江区利用晚上时间在辖区工程项目进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可视化三维仿真系统”多媒体播放,形象生动地为工人讲解施工现场安全知识。泉港区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人员继续教育及“八大员”岗位资格培训的通知》,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特别是新员工“三级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五)渣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先后组织编制《2014年全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意见》,修订完善《全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交通安全整治考评督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建立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交通安全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限制新增外籍渣土车进入管控平台,进一步规范渣土车安全运输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依托渣土车管控系统完成渣土运输网络行政审批646件,共发放路线牌9957车次。石狮市、南安市规定不得将渣土运输业务发包给未纳入泉州市渣土运输管控平台的渣土运输企业(车队)。德化县将零星土方工程运输车辆纳入监管,创新推行“临时路线牌”审批制度。安溪县定期对在建工程的洗车台、冲洗设备和进出车辆是否登记进行检查。鲤城区规定新建工程未办理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行政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以办理施工许可证。
(六)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一是项目基建手续能履行法定程序。多数建设业主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施工图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受检的26个项目中,有24个项目基建手续办理完整,未发现严重问题。二是工程招投标逐步规范化。受检项目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全部进入有形市场交易,招投标程序、手续均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工程承发包行为逐步规范。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均能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承发包、总分包合同签订等市场行为逐步规范,相关主体及个人资质、执业资格符合规定。
(七)合同履约程度有所提高。一是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到位率有所提高。检查组根据施工企业承诺的项目班子成员表,逐一点名对照身份证、职称证和本人,项目班子成员的到位率达到60%,多数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均能到岗履职。二是切实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检查组认真查阅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支付工程款内容,调取工程款支付凭证询问施工企业负责人,受检的26个项目中,有24个项目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有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多数施工企业比较满意。
(八)农民工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一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较好。检查组通过查阅工资发放登记表,现场逐一询问50多名工人领取工资的情况,受检项目总承包单位基本能监督劳务企业将工人工资发放到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情况。施工单位对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受检的规模以上项目基本能够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
二、存在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监管机制建设、工程实体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亟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一)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少数地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管资源缺乏,监督检查工作不细致、走过场,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起不到应有的监督执法威慑作用。丰泽区住建局未按规定时限将今年上半年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情况上报市住建局。部分住建部门未每季度组织开展安全发展行业创建活动专项督查。
(二)建筑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基建手续不够齐全。受检的26个项目中,有2个在建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建设,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有待加强。有的在建项目没有按规定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有的在建项目只有牌子,少量设备、教材和场所,缺乏师资队伍,规章制度和登统计资料等。三是劳务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分包。有的一级资质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后,劳务分包流于形式;有的项目没有完全做到劳务分包。
(三)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工程参建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行为不规范,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蜂窝、麻面、夹渣,钢筋搭接部位箍筋未加密、楼梯板施工缝留设位置错误以及模板工程存在立杆自由端过长、梁底支架顶部未使用顶托受力,悬挑型脚手架存在悬挑层未兜底防护、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架体离墙间隙大于150mm未防护,塔吊标准节螺栓个别松动等质量安全问题仍然存在;农民工业余学校配备不够齐全,部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地区、企业推进标准化工作不力,安全防护设施工具化、标准化、定型化水平不高,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三、检查处理决定
(一)对2014年上半年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永春县、德化县、台商区给予通报表彰,对2014年上半年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较差的丰泽区、洛江区给予通报批评。
(二)新天·城市广场三区3#楼、石狮中骏商城二期项目10#楼、惠安高铁站前片区改造建设工程安置区C地块4#楼、德化冠益·凤凰国际项目和永春万星电影广场等5个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状况等管理工作较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上述项目建设、监理和施工企业及执业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企业申报优质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以及施工、监理企业和建造师、总监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三)翰林一号1#楼、安溪县涝港片区安置房1#楼、晋江世茂人工湖1标段M3#和泉州优山美地8#楼等4个施工单位项目建造师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履职不到位,且管理班子人员到位率低。由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督促监督机构予以网上动态违规记分,并给予通报批评。世邦·清水湾2#楼模板支撑不符规范标准,责令拆除重新搭设。
(四)翰林一号1#楼工程塔式起重机存在主吊钢丝绳断股及过渡轮轴变形损坏等重大安全隐患;世邦·清水湾2#楼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福建中交建设有限公司总监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对上述2家责任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由属地住建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五)晋江世茂人工湖1标段M3#、泉州优山美地8#楼工程项目墙柱节点砼强度回弹值未满足设计强度等级,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责成责任单位委托具有综合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上述工程项目所有已成型的砼构件进行回弹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要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工程质量安全是关系人命的大事,任何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酿成悲剧。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等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认识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执法,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控体系,狠抓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的落实,提升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要深化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一要注重学习借鉴、推广普及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县区和先进企业典型经验,探索建立富有本地特色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二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实施渣土车沙石运输交通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治理,落实外脚手架、模板支撑和起重机械首节(首层)验收制度,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三要以创建安全发展行业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增加安全费用投入,实施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水平。
(三)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督促企业利用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出黑板报等形式,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抓好一线操作人员、“三类”人员、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考试管理,切实提高全行业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要积极与市县两级编办、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明确监督机构性质,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充实监督人员,保障监督机构正常运行,并做好监督执法工作的传、帮、带,落实监督工作标准,规范日常监督、质量安全评价、动态考核以及网上公开监督行为等工作程序,加强监督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监督队伍业务水平。
(四)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要创新和改进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创新批后监管模式,逐步从资质审批管理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后要加强建筑市场日常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充实监督管理力量;要进一步统一检查标准,建立定期、不定期、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把防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加大建筑市场检查力度和频度,确保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在施工现场兑现,督促管理班子人员到位履职,查处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促进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
(五)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把信用管理作为建筑市场管理的主要抓手。建立全市建筑企业信用信息和项目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工程招投标、行业评先评优等挂钩,实行差异化管理,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格局,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六)规范劳务市场秩序。鼓励培育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引导特级、一级总承包企业及企业实力较强的企业建立独资或控股的劳务分包企业。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发放情况在工地张榜公布制度,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促进劳务作业人员的归属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多层次的劳务人员培训体系。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输出、先持证后上岗”的原则。督促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抓好学校机构、规章制度、培训场所及有关活动的落实,加大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七)要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督促改正通知书》或《督促停工通知书》狠抓落实;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负责督促整改到位,并按规定要求将整改情况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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