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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5/6/2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7  字体:  

闽建电[2015]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厅电〔2015〕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下阶段汛情态势的会商通报》(闽建电〔2015〕19号)和行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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