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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的函

日期:2014/12/1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3  字体:  

省政府办公厅:

 

  钧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下发后,我厅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围绕“突出依法规范,狠抓《办法》贯彻;突出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突出责任落实,优化提升服务”三方面工作,制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现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14〕130号)要求,就我厅牵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项任务和负责的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1项任务落实情况报送如下:

 

  一、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

 

  (一)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征迁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和房屋征收相关文书示范文本,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并加大公开力度,有效规范征收实施过程各环节信息公开。

 

  (二)加强培训示范。认真指导各地加快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并认真组织开展征收从业人员培训,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突出示范项目带动,促进各地进一步规范征收信息公开,做到房屋征收政策文件、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开、被征收者房屋基本信息、分户调查评估补偿结果、征收补偿决定等各环节公开。

 

  (三)加强督促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年终组织开展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检查,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目前检查工作正在开展。同时从今年开始将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住建系统政风行风考评的重要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抓好项目建设计划公开。在“福建建设信息网”开辟福建省各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全省新开工和往年续建项目建设地址、实施单位、建设规模、建设进度等内容;督促各地在规定时间内按年度在政府网站或建设部门网站同步公布建设计划和建设项目清单。

 

  (二)抓好项目现场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要求在建项目必须树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概况及开工、竣工时间,竣工项目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立“永久性标牌”,标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负责人姓名,让建筑质量接受社会监督。

 

  (三)抓好分配、退出公开。坚持“阳光操作”,围绕各个环节信息全公开目标,做到保障性住房政策信息、房源信息、分配对象、分配程序、分配结果、退出情况“六公开”,全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及时公开政策信息。加快住房保障项目信息系统及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公开国务院及部、省及相关厅局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分配的文件。全省各地也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建设网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及时宣传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设信息。二是完善分配管理制度。重点公开分配程序、分配过程,结合实际制定流程图,明确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完善保障房管理办法,普遍建立了房产、民政、公安、社保、工商、地税、公积金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联动审核机制。三是推行配置网上公开。从今年起,由省纪委牵头主抓,按照权力运行网上公开“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线、永久追溯”的要求,利用信息技术,将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分配等,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实现各地保障性住房配置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目前已制定全省统一的保障房配租配售流程图,莆田、平潭2个试点地区已启动试运行,其他设区市正有序推进。四是公开配租配售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对相关建设分配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发布各类公示信息,接受广大社会公众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的全过程的监督,特别对保障对象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核查并按规定范围和程序公布核查结果。

 

  (四)抓好督促检查。加强督促检查,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作为巡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发现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的及时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精神,结合住建行业特点,探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厅政府信息网主动公开行业内典型违法案件,公开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同时将处罚结果应用于企业资质检查、信用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加大企业或个人违法失信的惩戒力度。

 

  在认真抓好牵头任务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厅积极配合省直有关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等任务,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办法,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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