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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施协(培)[2014]71号

日期:2014/8/1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1  字体:  
闽建[2014]1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规范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监督管理,建立统一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修订后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省厅勘察设计处反映。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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