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质安监〔2014〕53号
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泉州市建设工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4]52号)的要求,我站制定了《市直监管工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市直监管工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市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受监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的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泉州市建设工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4]52号)的要求,结合市住建局《关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3〕53号)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筑工程预防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4]34号)等的要求,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住建局的具体部署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破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核心,强化红线意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提升受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本站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分管副站长为副组长,安全监督股、设备监督股、房屋监督股、市政监督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全监督股。
三、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工地围墙、深基坑等各类事故,促进受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实施范围
市站监督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重点内容
在深化“三个安全专项整治”和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基础上,重点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及持证上岗情况。
(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与拆除、深基坑支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四)脚手架、模板支架的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四方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和新开工工程使用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实施情况。
(六)深基坑工程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降水、监测等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自查自纠以及建设、监理单位组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八)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六、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8月上旬。各工地施工单位要结合本企业和工地实际,认真分析现状,制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至9月上旬。各工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安全专项整治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本站各监督股室、监督小组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各工地要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建立健全安全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做好市政府安办于9月底组织的督查迎检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地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工地施工单位要结合本企业、本工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开展督查检查。我站将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立案查处。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工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请及时报送我站安全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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