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工程项目有关主要责任人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第八期)的通知
日期:2014/7/12 来源: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 作者: 人气:1 【字体:大 中 小】
闽建质安监总[2014] 100号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动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决定对在质量安全动态考核中被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工程项目主要责任人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截止2014年7月7日,记分累计值达60分及以上或一个月内记分累计值达30分及以上的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初步核实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介绍;
2、模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3、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分析;
4、新规范标准介绍。
三、培训安排
本期培训拟安排在8月中旬,地点福州市,培训时间两天,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各地应对初步核实名单(见附件)进行进一步落实,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省质安总站,并督促需参加集中教育培训人员抓紧时间报名。
2、报名请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www.fjgczl.com)进入“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报名系统”,选择“主要责任人集中教育培训(第八期)”进行报名,报名截止7月25日。
联系人:郭中智,联系电话:0591-87561527。
附件:需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名单(初步核实)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