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实施细则(试行)》(闽交工安〔2008〕25号)以及《“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闽交质监〔2009〕54号),我局于6月份对在建公路工程隧道夜间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现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结合我局6月份全省在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重点对部分在建公路工程隧道夜间施工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检查发现目前我省在建公路隧道工程普遍存在夜间施工,但大部分参建单位不够重视隧道夜间施工管理工作,未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183号)要求。如:未执行夜间施工报备制;未制定夜间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预案)不完善或不落实等问题。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实行夜间限时作业。隧道施工原则上不得在晚上22时至上午6时组织施工,因质量控制等特殊原因需要较长时间连续作业、无法避免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制订夜间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批,同时要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二)强化隧道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订落实隧道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的日常督促检查,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夜间施工旁站,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夜间施工报备、夜间交接班、夜间巡查与主要领导值班带班、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加强夜间施工的安全防护和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人员每天连续作业时间长度。
(三)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夜间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检查,针对本次督查指出的问题,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方案的通知》(闽交建明电〔2014〕19号)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全面检查辖区内隧道夜间施工管理情况,落实夜间施工管理制度,切实消除隧道施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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