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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

日期:2014/6/25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人气:6  字体: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订3年行动计划,并详细分解了主要任务,力求切实提升全省工程质量和建设队伍素质。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正视当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以及建设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由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加强对所属企业和辖区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工作标准,严格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确保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要加大对“双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政府支持。
  在提升工程质量方面,《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工程施工标准化,今年在创建福建省优质工程、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及房建总承包一级企业扩大承包范围试点项目上推行;明年在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项目上推行;2016年在福建省施工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项目全面推行,实现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同时,对建材品质和质量验收要严格把关,施工企业要全面履行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完善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推广使用2013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健全完善奖优罚劣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坚决取缔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限制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省外企业和恶意欠薪企业进入。提升监管队伍工作能力,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加强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在提升队伍素质方面,《通知》要求,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评选公布50家左右骨干企业并实行动态管理,在金融服务、上市、保证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培育一批产值超百亿元的龙头企业,并在3年内培养3 5家骨干企业晋升特级资质;特、一级总承包企业“十二五”末要基本实现企业信息化管理。同时,鼓励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还要引导行业做实做优,壮大“建筑之乡”产业集群,修订“建筑之乡”评选办法,强化“建筑之乡”建立劳务培训基地等职责,并赋予“建筑之乡”在行业培训、评优评先、资质审批绿色通道等方面与设区市同等的管理权限。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以工业化引领建造方式变革。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开展企业和注册人员信用评价。2014年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并试运行,逐步开展施工、建设、勘察等市场主体和注册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建设;2015年起,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投标活动、市场监管、扶优扶强等方面。(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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