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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5/10/13  来源: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作者:  人气:10  字体:  

福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漳州、泉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推进我省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行为,维护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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