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泉州市第二十四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3/28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1 【字体:大 中 小】泉能办[2018]12号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局、教育局:
经泉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泉州市泉港区寄宿制中学学生宿舍楼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12所中学共20幢学生宿舍楼,建筑总面积52426.7㎡)被确定为泉州市第二十四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现予公布。
泉州市、泉港区住建局及财政局将按照《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建〔2012〕474号)和《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管理及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泉建科〔2017〕34号)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具体补助资金将另行发文)。请业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时序进度计划认真做好示范项目建设。泉港区住建局、财政局要按照《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泉建科〔2012〕71号)积极主动地做好项目建设监管工作。
泉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
应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室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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