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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8/25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1  字体:  

泉建设[2017]13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泉州市质安站:

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至关重要,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重点。根据省住建厅林瑞良厅长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各地要立即开展摸排工作。重点排查200411日至20071231日竣工验收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10层以上(含10层)住宅及超过24米(含24米)的公共建筑,于910日前完成排查全覆盖工作,并建立隐患建筑台账。

根据职责,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排查工作,泉州市质安站负责泉州市直监管项目的排查工作,请认真填报《泉州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排查汇总表》,于2017913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我局设计科(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A6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2178971@163.com

联系人:刘志鹏,联系电话:22178971

 

附件:《泉州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排查汇总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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