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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3/18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14  字体: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725号,请上泉州建设网下载)转发给你们,请按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学习,逐条学习领会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切实把握《新条例》的立法本意和丰富内涵,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努力开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36

 

 

 

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建办建函[2017]25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201731日起施行。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67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迅速组织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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