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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聘用香港专业人士申请资质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7/4/18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1  字体:  

闽建设[2017]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

  为了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进一步提升闽港合作层次和水平,促进通过互认或考试方式取得内地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香港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执业,我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福建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聘用香港专业人士申请资质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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