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企业要闻 质量安全 行业资讯

转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日期:2017/1/1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1  字体: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建设局、规划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国家发改委等28个部门《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经〔2016〕26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12日

  

 
    上一篇: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7~2018年全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3800亿:总理承诺的第一个减税大礼包来了!

    Contact  联系我们

    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锦东大道42号磊鑫商厦4幢1梯203

    电话:0595-83129699

    传真:0595-83129699

    邮编:362700

    86-595-83129699

    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24  ZHONGJIANXIEHE CONSTRUCTION CO.,LTD.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锦东大道42号磊鑫商厦4幢1梯203    电话:0595-83129699    传真:0595-83129699    邮编:362700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