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企业要闻 质量安全 行业资讯

关于既有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复验结果的通报

日期:2016/12/2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1  字体: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福州市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建设部和我省关于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实行每三年一次复验的要求,我厅委托各设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既有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满三年周期的进行复验。经各设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复验,国贸海景公寓等14个物业管理项目已达不到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国贸海景公寓等14个项目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附件:取消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22日

  

 
    上一篇:关于2016年下半年全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交流点评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3800亿:总理承诺的第一个减税大礼包来了!

    Contact  联系我们

    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锦东大道42号磊鑫商厦4幢1梯203

    电话:0595-83129699

    传真:0595-83129699

    邮编:362700

    86-595-83129699

    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24  ZHONGJIANXIEHE CONSTRUCTION CO.,LTD.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锦东大道42号磊鑫商厦4幢1梯203    电话:0595-83129699    传真:0595-83129699    邮编:362700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