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经查,金楷鼎(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1家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奖励信用信息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用信息。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和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第5.3.5项的规定,决定对金楷鼎(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一次扣20分、有效期两年的信用扣分处理,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同时,撤销上述企业自2016年10月1日之后生效的虚假奖励信息的信用加分(如有)。另外,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南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还虚报2015年度施工产值,决定撤销自2016年10月1日之后的2015年度施工产值得分并以零分计取。
希望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引以为戒,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信息申报过程中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委托的评价实施单位,加强评价工作人员廉政教育,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审核,特别对标准、工法信用信息审核时,应当要求申报人提供正式印发的纸质文本进行核对并归档。省厅将继续核查其他涉嫌造假的信用信息,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评价实施单位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附件:提供虚假信用信息的企业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提供虚假信用信息的企业名单
1.金楷鼎(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福建省坤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福建省南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福建鑫展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福建省埕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福建永翔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福建省新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福建中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福建省榕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福建展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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