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双提升”三年行动现场观摩会议的通知
日期:2016/11/22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2 【字体:大 中 小】泉建电〔2016〕25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提升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深化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双提升”三年行动,经研究,定于11月下旬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双提升”三年行动现场观摩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24日—25日,会期2天。观摩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观摩项目
项目名称:安溪金沙水岸C区二组团1#、2#、6#、7#楼、13#楼及地下室工程
项目地址:安溪县城厢镇光德村(详见附件1)
三、参会对象
(一)县级住建部门分管领导、建工科(股)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市质监站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二)本市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负责人;
(三)本市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人。
四、观摩方式
(一)现场观摩由市住建局和安溪县住建局主办,安溪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协办,福建省同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体承办。承办单位根据要求做好参会代表的引导、解说、提供经验交流材料及观摩现场的秩序维护;
(二)参会代表要根据观摩现场开放时间,随身携带安全帽,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观摩;
(三)市住建局将在观摩现场对参会代表进行考勤签到,对未按规定派员参会的企业,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五、其他事项
(一)请局建筑业科通知市直施工企业、局质安科通知市直监理企业参会;市直参会施工、监理企业分别向局建筑业科、质安科报名;
(二)请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和市质监站通知本地参会人员按规定时间观摩,并汇总属地参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于11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报市住建局质安科(电子邮箱:qzjszak@163.com);
观摩项目部联系人:
1.郑永城(联系电话:18959912499)
2.廖志刚(联系电话:18960290299)
附件:1.观摩路线图
2.参会人员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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