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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系统防御第17号台风“鲇鱼”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6/9/28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0  字体: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防御第17号“鲇鱼”台风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全市住建系统防御台风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住建系统防御台风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开始。

二、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钟文成局长任组长,各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单位为成员的全市住建系统防御第17号“鲇鱼”台风专项督查组,分4个督查小组进行,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组,督查地区:石狮市、晋江市、开发区、鲤城区、

丰泽区

第二组,督查地区:南安市、安溪县

第三组,督查地区:洛江区、泉港区、惠安县、台商区、

第四组,督查地区:德化县、永春县

三、督查方式

即日起,参建责任单位认真自查、属地住建部门全面检查、市住建局组织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小组提前电话通知。

四、督查内容

(一)各地、各单位防御第17号“鲇鱼”台风工作部署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在9278时前停工、92718时前撤离人员;

(二)各地、各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及设备准备情况,开展防台风安全检查及值班值守情况;

(三)在建工程、物业小区防台风应急预案建立、启动情况以及现场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防台风安全检查,并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同时通知受检责任单位负责人到场。

2.各督查小组要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由属地住建部门负责督促限期改正。各督查小组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于每天下午5时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办公室(22178985@163.com)。

3.督查期间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并注意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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