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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泉州市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6/21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人气:1  字体:  

 

 

泉建科【201625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建科[2010]31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15年度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统计区域

泉州中心城区,各县(市、区)所在地城关镇(或街道)。

(二)统计对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栋建筑面积在3000m2及以上)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m2)。

(三)统计内容

1、各被统计建筑的建筑基本信息和2015年全年逐月能源资源(电、水、燃气等)消耗数据。

2、本地区2015年新增建筑的节能信息(当年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和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被统计对象登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fjjs.gov.cn/)“福建省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管理系统”,完成2015年度相关信息填报(用户名和密码已于2010年下发,新增被统计对象名单请于620日前报送我局,以便获取新增项目的用户名和密码)。

(二)请泉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将2015年度备案竣工工程信息报送市局,按行政辖区分类后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报。

(三)请各地于2015630日前完成本地区统计数据的审核和报送,各地负责统计工作人员如有变更,请将名单报送我局(见附件)。我局将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市县进行通报。

(四)市(省)直有关单位务必于2015630日前完成本单位统计数据的填报。

    联系人:勘察设计与科技科    余咏红

联系电话:22178971

附件:

1、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人员信息表

    2、市(省)直各有关单位建筑用户名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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