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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用票据档案业务用房调查工作的函

日期:2016/5/13  来源: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作者:  人气:1  字体: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用票据档案业务用房调查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16〕3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依据该通知,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专用票据档案业务用房调查表》的填写工作,并于2016年5月22日前将所填调查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厅科技处。联系人:林凌翔,联系电话: 0591-87520820,邮箱:1790696158@qq.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用票据档案业务用房调查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16〕359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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