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建〔2016〕15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切实做好今年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附件:《2016年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
2016年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城市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以创建安全发展行业为目标,以深化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三年双提升行动为抓手,完善“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诚信约束机制,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确保全年受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建筑施工死亡总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
(二)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016年底前,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00%评审达标,其中6月底前评审达标率不少于90%、9月底前评审达标率不少于95%。全市省、市级“优质工程”和“标准化优良项目”的创建率高于上年,且全部落实质量安全标准化施工样板制度。全市争创鲁班奖1个。全市各住建部门通过“泉州市安全发展行业”考评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
一是狠抓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加大层级检查指导力度,完善检查反馈闭合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分类信息台帐,并进行挂牌督办,督促各地按时反馈,通报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市住建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市督查,通报检查情况。二是发挥媒体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和信息披露力度,与地方媒体良性互动,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发挥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提高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二)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的“主要责任主体自查自纠情况登记系统”中网上留痕,并与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违规记分挂钩。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确保新建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各项制度全覆盖,继续落实月报制度。结合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检查,开展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行为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采取惩处措施。二是全面实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落实规模以上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和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制度,建立标准化实体样板展示信息报送制度。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督促指导各地将标准化考评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挂钩并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树立一批样板企业和项目,组织开好施工现场标准化施工观摩会,发挥示范引路作用。开展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和“刺桐杯”优质工程创建过程动态核查。凡参加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的工程,存在“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一票否决项”的,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强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推行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现场标示制度,提高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的可追溯性。继续推动各地各单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各地和市质监站至少要创建1个以上示范工程,并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认真处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机一体化管理,持续开展建筑模板、外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和建筑高边坡等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打好清剿火灾隐患战役,深化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施工科技创新的推广和应用,防范事故发生。五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出台工程建设主要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分级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黑名单,规范不良行为信息采集、公布、档案管理等程序,对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严格实施管控惩戒措施,强化企业诚信意识。
(三)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委托市质安站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记分评价工作质量层级指导,对监督机构已评价工程项目的监管评价内容与层级指导组评价内容基本相同,但记分分值相差较大或监管记分评价工作质量较差的,由市质安站发文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市质安站报请市住建局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二是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双随机”监管机制,建立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监督人员资源共享。督促指导各地监督机构公布监督执法事项清单,推动落实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尽职免责规定,实施阳光监督。市住建局将尽快完成《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并与“智慧安监”对接,推进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强化监督执法地位。三是按照“谁发证、谁立案查处”的原则,严格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强化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虽未发生事故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予以立案查处。四是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参加全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年度轮训以及监督人员政治素质、技术业务培训,继续推进监督工作点评交流制度,做好传、帮、带,提高监督队伍业务水平及项目监管质量。鼓励实行政府监督执法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
(四)推进绿色文明施工
一是深化治理施工扬尘和违规排污,完善施工扬尘和违规排污监管制度,分级建立黑名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施工扬尘污染和违规排污问题,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促进各方主体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增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二是持续开展预拌砼和建筑用砂质量巡查,宣贯《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及施工技术规程》、《福建省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及检验规程》,提升预拌混凝土和机制砂生产质量,推广应用机制砂混凝土。
(五)推动工程监理、检测行业改革发展
一是贯彻落实住建部进一步推进工程监理行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依托信用评价系统开展监理、地基基础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逐步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市场竞争机制,引导推动企业做优做强。二是加强建筑材料检验数据及预拌混凝土生产试验数据的网上监管,继续实施主要建筑材料检测情况公示制度。强化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加快推进“福建省预拌沥青混合料和水泥稳定粒料质量动态远程监管平台”安装启用工作,规范预拌混合料市场,保证城镇道路工程质量。
(六)加强建筑渣土发包管理
工程项目渣土发包人必须将渣土运输发包给渣土车管控平台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且在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中,应当明确净车出场、不超载、不滴撒漏、不乱倾倒、按规定路线行驶以及首次进入工地的渣土车辆必须为净车的约束性条款和经济惩罚措施,并严格执行。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是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控系统目录库中的车辆。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推行分类集运和现场回收利用,积极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实现建筑渣土减量化和资源化。
(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纳入建设行业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内容并适时更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一线操作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各地、各单位要依托辖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基地或建设工程设立建筑安全教育体验馆,适时组织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前往观摩、体验。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和综合防灾体系建设,做好应急物资普查、登记、建档和应急知识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等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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