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住房保障与房产局、公用局、园林局、执法局(城管委),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城建档案馆室,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福建建设年鉴》是我厅组织编纂的一部综合记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情况,反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成就的大型年刊。为做好《福建建设年鉴》(2016)编纂工作,更好地为行业存史、为时代立鉴,从现在起征集2015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情况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建设年鉴编纂工作,真实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情况,按时提供编写资料,优质完成编纂任务。
二、要按照《福建建设年鉴》(2016)编写大纲要求(见附件1)认真收集资料、撰写条目。力求全面、系统、真实地记录2015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成就。做到点面结合、文字简练,体现政策性、典型性和史料性。在稿件后务必署上撰稿人和审稿人姓名,并请填写“编委、责任编辑及撰稿人名单回执”(见附件2)。
三、提供文稿的同时,要提供相关重要的电子或纸质的图片照片,并在图片照片背后或下方或另纸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并署摄影作者或供稿单位。图片照片内容主要包括省部领导视察调研当地建设情况,以及体现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突出成就、重大获奖项目等。提供的图像要清晰、主题要突出。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主管部门应各提供至少10张照片图片,厅城建、园林、住房保障、村镇及宜居办、“两违”办等处室及直属单位也应提供照片图片(请与提供文字稿的同时提供照片图片)。
四、编写文稿及表格所采用数据,统计部门有公布的,一律以统计年报为准;统计部门没有公布的,要认真核实后采用。编写文稿要经单位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送。
五、请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设区市主管部门于2016年4月底前,将编写资料打印稿及照片图片,送达或邮寄到厅办公室年鉴编辑部(邮编:350001;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同时发送一份电子文本至电子邮箱:sdsun228@sina.com。
联系人:施德善,电话:0591-87618604,传真0591-87614005。
附件:1.《福建建设年鉴》(2016)编写内容及要求
2.《福建建设年鉴》(2016)编委、责任编辑及撰稿人名单回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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