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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点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6/1/6  来源: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  作者:  人气:5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时总结、分析2015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组通报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针对当前建筑市场秩序仍不规范,转包挂靠、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还较为严重,工程质量隐患仍然存在,两年行动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企业中、落实到项目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行为,提高企业在工程质量创优、评优全过程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效果,帮助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准确把握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要点,及时学习、正确理解最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等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并全面系统地掌握其关键技术应用,同时,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加大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执法力度,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效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们特决定举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点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6年1月15日—1月17日  福州市 华威大饭店(三星级)
     1月15日(周五)全天报到,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171号。
    二、参加对象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检测中心(站)、相关行业协会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项目管理、总承包机构的项目经理、质量检验、技术部门负责人及工程资料编写人等有关人员。
三、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点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宣贯及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查处要点;
    (二)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相关强制性条文清理、宣贯应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控制与隐蔽工程重点部位监理旁站要点、问题解惑: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中第5.5.8、5.11.4、6.1.3、6.9.8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中第4.1.2、5.1.3、5.2.2、6.1.3、6.4.10、7.2.4(2)、7.2.10、7.6.3(1)、7.6.4、8.1.3条(款)强制性条文析疑;
    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中第11.2.4、11.2.6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4——《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中第4.0.1、5.7.1、6.1.1、8.1.8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中第4.2.2、6.2.4、8.3.5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强制性条文清理、宣贯应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管理、问题解惑: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第5.0.8、6.0.6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中第3.0.3、3.0.4、3.0.10、3.0.13、4.1.1、4.2.1、4.4.10、5.4.1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第4.1.5、4.1.6、5.1.3、5.1.4、5.1.5、7.1.3、7.1.7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中第4.0.1(1、2)、5.2.1、5.2.3、6.1.8、6.1.10、6.2.1、6.2.3、7.1.10、7.2.1、8.2.1、8.2.2、10.0.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析疑;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中第4.2.1、4.3.1、4.4.1、5.2.2、5.2.4、6.3.1、8.3.1、10.3.4、11.3.5、12.3.4、14.2.2、14.3.3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7——《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中第3.0.4、3.0.6、3.0.7、4.5.1、4.7.1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中第3.0.6、3.0.12、5.1.7、7.2.7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中第4.1.16、4.4.8、5.2.3、5.3.4、7.2.12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中第3.0.3、3.0.5、3.0.18、4.9.3、4.10.11、4.10.13、5.7.4条强制性条文析疑;
    (四)结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和《建筑工程裂缝防治技术规程》JGJ/T317-2014重点讲解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技术要点,裂缝防治技术执行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解惑;
    (五)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验收程序和组织,验收表格示例,竣工验收报告规范编制、主要内容、工程资料编制、技术要求;
    (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执行中的疑点、难点(监督内容、监管措施、随机检查和飞行检查方式创新)问题解惑;
    (七)结合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修订内容讲解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报告编制技术要求;
    (八)总结、分析2015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组通报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探讨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经验交流。
    四、培训方式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业内资深权威专家、教授级高工并直接参与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主要起草人(张元勃老师、梁文泉老师、赵挺生老师、吴松勤老师)进行业务授课、研讨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培训结束,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可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作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职称评聘、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计入24学时)。
    五、有关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培训费每人9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传  真:(010)88553169   邮箱:
3305431583@qq.com
    电  话:(010)51901306   88553169   88082229
     联系人:王晓琴   伍志强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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