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企业要闻 质量安全 行业资讯

国务院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

日期:2015/10/28  来源:  作者:  人气:1  字体:  
     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由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事项予以取消。

    上一篇:国务院清理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 下一篇:关于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Contact  联系我们

    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锦东大道42号磊鑫商厦4幢1梯203

    电话:0595-83129699

    传真:0595-83129699

    邮编:362700

    86-595-83129699

    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2024  ZHONGJIANXIEHE CONSTRUCTION CO.,LTD.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锦东大道42号磊鑫商厦4幢1梯203    电话:0595-83129699    传真:0595-83129699    邮编:362700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