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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列为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的函

日期:2018/10/1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人气:2  字体: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关于新校区建设项目列为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的函》(闽委校函〔2018〕68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厅同意将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列入我省2018年度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请你们抓紧开展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按照《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的规定,在项目实施阶段做好装配式建筑的认定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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