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质安监〔2017〕17号
各有关单位、工程项目部:
现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建系统安全工作等2份文件的通知》(泉建电[2017]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工程项目参加单位,特别是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施工安全工作,加强节后复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项目恢复施工前,各责任单位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特别是对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项目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签章确认后将复工申请报送市安全监督站安全监督股,我站复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复工。
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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